第四百九十四章 快闪-《天网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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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天宇根本没管那么多,他来到自己的卡位上,第一时间打开了电脑,快速的搜索快闪族,上面一下子跳出很多的资料和信息,方天宇随便打开一个,看上去介绍的还比较详细,他开始认真的阅读。
原来快闪族是指一群完全不认识的人,透过因特网相约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集合,然后一起做出一些无意义的动作,例如拍巴掌,叫口号等等,总之就是一群人做着同样的一个动作,或者是喊出同样的口号。
快闪族它最早起源于2003年,5月美国纽约的曼哈顿,当时有一个名字叫比尔的组织者,召集了500余人,在纽约时代广场的玩具反斗城中,朝拜一条机械恐龙,五分钟后众人突然迅速离去,快闪族因此而闻名。
快闪族是都市时尚文化中的一种,现代人在忙碌之余,和世界开了一个善意的玩笑,他们当中多数人表示,如果活动设计合理,自己将会主动参加,当然也有些人因为担心会造成误会,所以就采取保守的态度。
如今,快闪活动预警风靡全球,比如罗马,东京,香港,台湾等地,都可以见到快闪族的身影,以及他们类似于行为艺术的表演,或者是娱乐,都已经被很多年轻人认为是一种刺激而又时尚的活动。
相关资料上显示,最小的快闪族组织者是一个只有十几岁的小朋友,他组织了全港收个快闪行动,在指定的日期和时间,到旺角一间电气店询问店员是否出售游戏机?可是店里根本就不出售游戏机,然后集体拍手叫好后,各自离开。
快闪族的人一般拥有高学历,和有固定的职业,只是平常接触电脑的机会多一些,并愿意去尝试一种新的行为,主要前提是不准损坏社会,或者是危及安全的言行,有可以接受的人,才会愿意加入快闪族。
之所以叫快闪族,主要体现在快闪两个字,顾名思义,就是做完每件事情,或者是行为以后,做完即闪,从网络的虚拟世界走入了现实的社会后,就要很快的闪回虚拟世界去,绝不相认。
说直白一点,就是一群根本不认识的人,通过互联网召集人数,在指定的时间,地点,完成一项某种任务,完成之后火速离开,其实没有丝毫的社会意义,无非就是一些无聊的人,觉得这样可以有一种满足感,自娱自乐,甚至觉得很新鲜。
方天宇现在已经看明白了快闪族的顾名思义,他觉得这些人,就是无聊的不知道该干些什么,才会想打搜做一件这样无聊的事情,想不到郝斌就正好恰巧的,赶上了这样的一场闹剧,结果造成了郝斌的悲剧发生。
“金媛,我已经明白什么是快闪族了。”方天宇转动椅子的看着一旁的金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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