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(1/3)页 容我说两句,你们不觉得明歌做得太狠了么,她把李明送进警察局,听说李明以猥亵罪被拘留七天,他一个大学生,现在留下这样的罪名和案底,周围的同学会怎么看他?他将来走出校园入了社会,恐怕就连工作都找不到!将来结婚生子都困难,听说他犯过猥亵罪,哪个好人家的姑娘肯嫁给他……这是害了李明一生啊! 这么一说,我也觉得这个惩罚,太过了一些,现在相当于全网都知道李明这样一个人,他兴许只是一时的鬼迷心窍,现在却要付出这样大的代价,万一想不开,自杀了怎么办? 这还是三观稍微正常的网友。 反正跟自己无关,火石没有落到自己的脚背上,自然可以站在道德的至高点上,洋洋洒洒的长篇大论,同情施害者的惩罚太重。 俗称,道德婊。 不是所有人都是非不分。 这是什么言论?受害者有罪?难道放任李明这样的人逍遥法外,自己忍气吞声才是正确的? 华国刑法第237条,请某些道德婊自己睁大眼睛仔细看一下,猥亵算罪,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,国家有这条法律,存在即是合理!处处讲究人情,法律岂不是成了一纸空谈?! 天啦,这是什么三观?我可怜,我弱小,我有理吗?没有人教唆李明去做这等下作的事情,他既然敢做,就要承担后果! 我就只想说一句——如果今天被李明摸了一把的女孩子是你、你的女友或老婆,你会怎么办?! 本来只是讨论,谁知评论里乱入了一群三观不正的人。 不就是被摸了两下,有必要报警抓人吗? 身为明星赚着我们给的钱,被摸两下怎么了?小题大做! 谁叫你穿得那么少,打扮得花枝招展? 对,女人就不应该抛头露面,好好的在家里待着就不会遇到这种事情了,现在能怪谁? 呵呵呵! …… 夜宫。 明歌小脸白净,头发挽了个松松的丸子头,露出精致如画的眉眼,她指尖在手机屏幕上滑动,看着这些评论,眼中的神色越发沉静。 宫夜宴按下胸口升起的戾气,一只手轻轻巧巧地夺过她手中的手机,说:“别看了,这件事情交给我处理。” 第(1/3)页